留好後路也沒用?張榮發遺囑「240億遺產判給張國煒」 打贏官司「再度遭攔截」:他不能全都拿

長榮集團創辦人「張榮發」在過去2016年1月20日時不幸過世,留下了大筆遺產以及一封遺書,表示要將自己的存款、股票以及不動產,通通給二房兒子,亦即四子「張國煒」單獨繼承,結果瞬間就引爆了大房3個兒子的不滿,隨即與張國煒展開激烈的攻防戰,尤其三子「張國政」更是無法接受爸爸生前的安排,在2018年時提出了遺囑無效之訴訟,直到今天台北地院法官才終於公佈了審判結果。

圖片來源:ETtod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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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鏡週刊》報導,早在4年前張榮發過世時,美國《富比士》(Forbes)雜誌就曾經公開調查報告,指出他名下的遺產大概有530億元,如此龐大的數目當時甚至一度震驚了大眾,直到日前經過國稅局計算後,才將他的遺產核定為240億元,遺產稅額則是10%。然而,這筆遺產究竟要如何分配,至今都還爭論不休,雖然台北地院法官已經在16日時,判決張榮發遺囑有效,但張國煒卻無法獨得所有遺產,最多只能獲得約140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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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鏡週刊


對此,台北地院也給出了解釋,表示我國《民法》對遺產訂有「特留分」的規定,這是為了避免繼承人被遺忘或是遭到不公平待遇,所以特別保留了一分機制,除非繼承人有涉及《民法》第1145條的不孝行為,否則身為繼承人的子女一定都能分到遺產。而所謂「特留分」就是「應繼分」的一半,也就是如果爸爸有2元遺產,子女有2位,那麼每人的「應繼分」就是1元,「特留分」則是0.5元,爸爸可以給某個子女較多遺產,但絕對不能侵害到其他子女的「特留分」。

圖片來源:聯合新聞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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